技術文章
Technical articles*部GAT842-2009血液中酒精氣相色譜儀檢測方法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血液酒精含量的頂空氣相色譜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道路交通執法活動中對人員血液中酒精(以下均稱乙醇)、正丙醇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9522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GA/T122-1995 毒物分析名詞術語
3 術語和定義
GB19522和GA/T122-1995中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4 原理
本方法利用乙醇的易揮發性,以叔丁醇為內標,用頂空氣相色譜火焰離子化檢測器進行檢測;經與平行操作的乙醇標準品比較,以保留時間或相對保留時間定性,用內標法以乙醇對內標物的峰面積比進行定量分析。
5 試劑
5.1 乙醇標準溶液
吸取10.04mL或稱取8.008g無水乙醇標準品(含量不小于99.9%)置于100mL容量瓶中,添加重蒸餾水至刻度,混勻,得8000mg/100mL乙醇儲備液,將儲備液稀釋分別得到濃度為4000 mg/100mL、2000mg/100mL、1000mg/100mL、100mg/100mL的乙醇標準使用液。密封,冷藏保存,使用期60天。
5.2 正丙醇標準溶液
吸取1.25mL或稱取1.001g正丙醇標準品(含量不小于99.9%)置于100mL容量瓶中,添加重蒸餾水至刻度,混勻,得1000mg/100mL正丙醇儲備液,密封,冷藏保存,使用期60天。
5.3 內標物標準溶液
吸取1.28mL或稱取1.050g叔丁醇標準品(含量不小于99.5%)置于500mL容量瓶中,添加重蒸餾水至刻度,混勻,得200mg/100mL叔丁醇標準使用液,密封,冷藏保存,使用期60天。
6 器材
頂空氣相色譜檢驗方法應具備以下器材:
a)氣相色譜儀;
b)頂空進樣器或恒溫加熱器;
c)樣品瓶;
d)硅橡膠墊;
e)聚四氟乙烯薄膜;
f)鋁帽;
g)密封鉗;
h)注射器。
7 操作方法
7.1 定性分析
7.1.1樣品制備
7.1.1.1 檢材制備
取0.50mL待測全血及0.10mL叔丁醇標準使用液,加入樣品瓶內,瓶口覆蓋聚四氟乙烯薄膜,硅橡膠墊,用密封鉗加封鋁帽,混勻,置頂空進樣器或恒溫加熱器中70℃加熱15min待測。
7.1.1.2 空白檢材和添加檢材制備
取0.50mL空白全血兩份,其中一份添加5μL濃度為 100mg/100mL的乙醇標準使用液和0.10mL叔丁醇標準使用液按上述方法平行操作以進行空白對照分析和已知對照分析。
7.1.2 檢測
7.1.2.1 氣相色譜檢測參考條件
氣相色譜檢測參考條件見表1。
表1 氣相色譜檢測參考條件
表1 氣相色譜檢測參考條件
參考條件 | 色譜柱a | 柱溫 | 載氣 | 載氣流速 | 檢測器 | 檢測器溫度 | 進樣口 溫度 |
1 | DB—ALC2毛細管柱 (30m×0.32mm i.d.×1.2μm) | 50℃ | 氮氣 | 3mL/min | 火焰離子化檢測器(FID) | 250℃ | 200℃ |
2 | PLOT Q毛細管柱 (30m×0.53mm i.d.×20.00μm) | 130℃ | 4mL/min | ||||
3 | GDX-102(60目~80目) (2m×3mm)填充柱 | 120℃ | 20mL/min ~40mL/min | ||||
4 | 5?rbowax-20M/Carbopack(80目~100目)(2m×3mm)填充柱 | 60℃ | 20mL/min ~40mL/min | ||||
a 或具有同等分離效果的其他色譜柱 |
7.1.2.2 頂空自動進樣分析參考條件:
頂空進樣分析參考條件見表2。
表2 頂空進樣分析參考條件
參考條件 | 加熱箱溫度 | 樣品瓶加熱平衡時間 | 定量環(或取樣針)溫度 | 傳輸管線溫度 |
頂空進樣器 | 70℃ | 15.0min | 105℃ | 110℃ |
恒溫加熱器 | 70℃ | 15.0min | —— | —— |
7.1.2.3 進樣
7.1.2.3.1頂空自動進樣
將已制備的進樣瓶置于頂空自動進樣器樣品架上,編制進樣方法并運行。
7.1.2.3.2頂空手動進樣
用注射器吸取經恒溫加熱器加熱后樣品瓶內液面上的氣體1.0mL,注入氣相色譜儀中。
7.1.3 記錄與計算
分別記錄各樣品中叔丁醇、乙醇標準品和可疑乙醇峰的保留時間,計算它們的保留時間平均值和樣品中乙醇相對于叔丁醇的相對保留時間值。
7.2 定量分析
7.2.1 樣品制備
7.2.1.1 檢材制備
吸取0.50mL待測全血兩份,分別加入樣品瓶內,各加入0.10mL叔丁醇標準使用液,按7.1.1密封瓶口后,混勻,置頂空進樣器或恒溫加熱器中70℃加熱15min待測。
7.2.1.2 添加檢材制備
取0.49mL空白血液,3份,分別添加10μL濃度為1000mg/100mL,2000mg/100mL,4000mg/100mL的乙醇標準使用液得到乙醇濃度為20mg/100mL,40mg/100mL,80mg/100mL的血液樣品,再分別添加0.10mL叔丁醇標準使用液,按上述方法平行操作。
7.2.2 檢測與記錄
按7.1.2操作,記錄檢材和添加檢材中乙醇和叔丁醇峰面積值。
7.2.3 計算
7.2.3.1校準曲線
用添加檢材中的乙醇與叔丁醇峰面積之比對乙醇添加含量做校準曲線。
7.2.3.2 定量
利用校準曲線計算檢材中的乙醇含量X(mg/100mL)。
7.2.3.3計算相對相差
兩份樣品平行測定結果的相對相差按下式計算:
相對相差(%)=
式中:
X1、X2—為兩份樣品平行定量測定的結果;
—兩份樣品檢測結果的平均值。
8 結果評價
8.1 定性結果評價
8.1.1 陽性結果
空白對照分析中未出現乙醇和叔丁醇的色譜峰為正常,出現乙醇或(和)叔丁醇的色譜峰,說明空白有干擾,結果無效,應重新檢驗;空白對照分析正常,檢材中色譜峰的相對保留時間(或保留時間)與添加檢材中乙醇的相對保留時間(或保留時間)比較,誤差小于2%,經選擇不同的色譜條件檢測,結果一致時,則認定檢材中含有乙醇。乙醇、正丙醇和叔丁醇的氣相色譜圖參見附錄A。
8.1.2 陰性結果
已知對照分析中同時出現乙醇和叔丁醇的色譜峰為正常,未出現乙醇或(和)叔丁醇的色譜峰,說明操作有誤,結果無效,應重新檢驗。已知對照分析正常,檢材的叔丁醇色譜峰正常,而無乙醇的色譜峰時,則認定檢驗結果為陰性。
8.1.3 檢出限
本方法測定血液中乙醇的檢出限為1mg/100mL。
8.2 定量結果評價
8.2.1 校準曲線
乙醇含量校準曲線的線性相關系數r不小于0.999,校準曲線有效。
8.2.2 定量結果
檢材的兩次測定結果的相對相差不大于15%時,測定結果有效,定量結果按兩次測定結果的平均值計算。尸體血液中乙醇含量測定結果的判定參見附錄B。
8.2.3 測定限
本方法測定血液中乙醇的測定限為5mg/100mL。所測樣品定性分析結果為陽性,定量分析乙醇含量小于5mg/100mL,檢測結果為血中檢出酒精成份,其含量小于5mg/100mL。
A
(資料性附錄)
乙醇、正丙醇和叔丁醇氣相色譜圖
A.1 乙醇、正丙醇和叔丁醇氣相色譜圖見圖A.1、圖A.2、圖A.3和圖A.4。
編號 化合物 RT(min) 1 乙醇 1.530 2 叔丁醇 1.943 3 正丙醇 2.445 |
圖A.1 DB-ALC2毛細管柱血中酒精含量檢測色譜圖(柱1)
編號 化合物 RT(min) 1 乙醇 1.845 2 正丙醇 2.903 3 叔丁醇 3.618 |
圖A.2 PLOT Q毛細管柱血中酒精含量檢測色譜圖(柱2)
編號 化合物 RT(min) 1 乙醇 2.023 2 正丙醇 5.594 3 叔丁醇 6.667 |
圖A.3 GDX-102柱血中酒精含量檢測色譜圖(柱3)
編號 化合物 RT(min) 1 乙醇 1.697 2 叔丁醇 3.203 3 正丙醇 3.845 圖A.4 5?rbowax-20M/Carbopack柱血中酒精含量檢測色譜圖(柱4) |
附 錄 B
(資料性附錄)
尸體血液乙醇含量測定結果的判定
B.1 尸體血液乙醇定量結果的判定
尸體血液中乙醇含量的判定應優先采用外周靜脈血乙醇定量結果。尸體腐敗可能生成乙醇,一般尸體腐敗產生乙醇的同時平行產生正丙醇,如果同時檢出乙醇、正丙醇,用乙醇含量減去二十倍的正丙醇含量,得到血中乙醇含量的下限。正丙醇的定性和定量檢驗方法與乙醇相同。